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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个人经济犯罪的种类
2024年11月17日  福州刑事律师

 杨栋,福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福州)律 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信用卡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信用卡的申请条件对于大部分人事满足的,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提升,在信用卡这方面的犯罪率也是比较高的。那么,信用卡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 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

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网络诈骗罪判几年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网络诈骗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信用卡经济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是比较大的,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制度。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信用卡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个人经济犯罪的种类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很多的不法分子蠢蠢欲动。都想往经济方面进行发展,以谋取自己的更大的利益。但是关于经济犯罪的知识我们却知道的不是很多。那么个人经济犯罪有些什么样的种类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个人经济犯罪的种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经济犯罪的种类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二、 经济犯罪涉及罪名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保险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措、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三、经济犯罪的特征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和投机倒把罪等;。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与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个人经济犯罪的种类的相关内容。经济犯罪主要是分为两大类型,主要包括了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和侵害财产罪。其中还细分了很多的类型。大家最好是对相关知识多多了解,以便不时之需。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来源: 福州刑事律师  


杨栋——福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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