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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鉴定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2日 汕头刑事律师  
“微量鉴定”,是指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在现场或其他与案件有关地点,提取到的各种量小体微的物质,都有可能成为微量物证。在当今刑事犯罪中,作案人作案手段和方法日益狡猾,事前精心策划、 事中处处伪装、事后极力破坏,在犯罪现场很难提取到明显的痕迹物证,由于微量物证具有体小量微,在现场容易留下,但不易被注意的特点,往往使作案人不能破 坏或伪装。
  随着现场勘查技术和微量物证分析技术的快速发展,微量物证的范围及作用正在不断扩大。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微量物证鉴定有爆炸残留物、射击残留物、纵 火物证、泥土、灰尘、粉尘、玻璃或金属残渣等物证的鉴定,还有纤维、品、塑料、橡胶、油脂、涂料等物证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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