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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奸罪?应当如何处罚?
2015年12月22日  福州刑事律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来源: 福州刑事律师  


杨栋——福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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