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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父亲有抚养权,母亲把孩子藏起来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汕头刑事律师  

  广西柳州市警方28日通报,该市鹿寨县中年男子郭某15年前酒后起歹心,对一女子欲行不轨遭反抗后将其杀害,为躲避警方追捕,其频繁使用化名或冒用他人身份,逃窜各地长达15年。潜逃期间,因感情纠葛在酒后将同居日本籍女友杀害。3月26日,郭某被柳州城中警方押回柳州,这个在柳州杀人后隐姓埋名潜逃15年的凶魔,最终未能逃脱法网。

  据柳州警方介绍,1997年12月15日,在柳州打工的已婚男子郭某以过农历生日为由,邀请某米粉摊18岁的打工妹唐某一起吃饭。当晚,两人在柳州市胜利小区夜市吃饭,郭某一人喝了几瓶啤酒,有了几分醉意,也激起了色心。他以回家拿衣服为借口,将唐某诱到其位于二桥头附近的出租屋。但机警的唐某不肯进屋,郭某为此大为恼火。

  两人来到河边,一直聊天到次日凌晨。期间郭某一直将话题引向感情方面,并不时做一些亲昵的动作,唐某尽量躲避。此后郭某提出非分要求,并有不轨举动,被唐某打了一记耳光。郭某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向唐某背部和头部连捅两刀,然后又掐住其脖子,致其死亡。郭某草草掩盖现场后潜逃。

  案件发生后,柳州城中警方随即展开了侦破工作。经缜密侦查,警方很快锁定凶手为鹿寨县男子郭某,将其上网通缉,并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追捕工作。

  郭某潜逃后,先在云南躲藏了半年时间,曾给老家刚生小孩不久的妻子写了一封信。警方循此线索,赶往云南追捕。但郭某在发出信件后,立即逃往广州,致使警方追捕未果。

  1998年,逃到广州后的郭某因没有经济来源,偷盗后被广州警方抓获,因其化名罗小强,侥幸逃过了当地警方的进一步审查,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劳教期满后,郭某立即逃离广州,开始了数年的流窜生活,隐姓埋名、东躲西藏。

  郭某潜逃到辽宁省大连市后,冒用云南“廉某法”的身份信息,结识了一名25岁的日本籍女子“藤川”,并与其同居两年。2008年9月10日,郭连才与藤川在其同居屋内一起吃饭,喝酒后的郭某怀疑女友与另一男子有不正当交往,顿生醋意,引起两人争吵,暴怒的郭某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将女友杀害。随后,郭某以“阿连”的身份向大连警方自首。

  2009年8月10日,冒名“廉某法”的郭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维持原判。

  2010年4月,郭某在死缓服刑期间与牢友的一次聊天时说岀了自已10余年前在广西柳州杀死了一个小妹。大连警方据此查询,发现其真实身份为广西鹿寨县人,随即将这一信息通报到了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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