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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信用卡犯罪及防范对策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6日 汕头刑事律师  
 



  信用卡的发明和使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尤其是在2003年春夏之交sars肆虐时,人们更加切身地体会到它的便利。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统计,截至2003年9月底,全国发行的信用卡已达6.13亿张,比2002年底增长24%;2003年1至10月份,全国通过中国银联转接的信用卡跨行交易为9.49亿笔,交易金额2959{乙元,分别比2002年同期增长95%和115%。信用卡在为人们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牟取暴利的一种主要途径。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信用卡犯罪日益猖獗,而在国内,此类犯罪也时有发生,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犯罪的案件尤为突出。
  伪造信用卡令亚太地区金融机构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仅台湾地区,2000年被盗刷的金额高达30亿元新台币;2002年,中国大陆因信用卡犯罪造成的损失为500077元。欧美地区由于银行业务量多,实行签名制,信用卡账号欺诈情况更严重。全球信用卡欺诈交易额目前已占年总交易额的1.5%。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有关研究人员就曾提出,信用卡、假币、证券、信用证这四类金融犯罪有可能随经济全球化而异常活跃,其中,信用卡犯罪因获利高且隐蔽性强被排在"四宗罪"的首位。近年各商业银行防范信用卡犯罪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社会上不法分子信用卡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多,有的已与国际信用卡诈骗犯罪"接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经济秩序和公民的生活。
  信用卡的概念。
  分类和历史沿革
  (一)概念
  信用卡(credit card)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产生的一种由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资信状况良好人士的特制卡片。持卡人可凭卡在特约的商户购物和消费,也可以在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或自动提款机(atm)提取现金,是一种用于支付与结算的现代化工具和特殊的信用凭证。
  (二)分类
  信用卡的种类繁多,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1.根据发行信用卡的机构不同,可分为:(1)零售信用卡,(2)游乐娱乐卡;(3)银行卡。包括:购物卡、转账卡、提现卡和支票卡。
  2.根据信用卡的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
  3.根据偿还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和借记卡。
  4.根据流通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5.根据持卡人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6.根据持卡入的信誉、地位、资信情况,可分为金卡、银卡和普通卡。
  (三)历史沿革
  信用卡起源于1915年的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信用卡作为国际流行的信用支付工具进入了中国,并得到较快的发展。1979年,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首先同香港东亚银行签订协议,开始代理东亚银行卡业务,信用卡从此进入了中国。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第一张"中银卡。(boc卡)问世,1986年6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发行了长城信用卡,经中国银行总行命名后,长城信用卡作为中国银行系统统一的信用卡名称,在全国各地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全面推广。长城信用卡的诞生和发展,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史上的一项空白,而且预示着我国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支付方式,将发生重大的变革。从80年代开始至今,我国已有中国银行的长城卡,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卡、灵通卡,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万事达卡,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中国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等多种信用卡流通。为了消除各商业银行间信用卡互不通用的弊端,加强各商业银行间的联合,避免资源浪费,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各商业银行成立了"银联"组织,并于2002年1月10日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5城市首期发行"银联"标识卡。带有"银联"标识的信用卡,可在不同银行间联网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04年1月18日开始,内地人土只要持有一张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卡,就能在香港购物、餐饮、住宿,并提取每日不超过等值5000元人民币的港币现钞,回来之后再用人民币还款。不久以后,香港发行的银联人民币卡也有望在内地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或在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现金。目前,世界上已有4万多家银行加入了信用卡发行行列,特约商户超过2000万个。
  信用卡犯罪的种类手段及特点
  (一)银行或商家内部职工内外勾结盗取客户资金或虚存实取
  一些犯罪分子在餐馆、商场利用客户持卡消费的时机,在几秒钟的时间内使用解码器,盗取客户的信用卡账号和密码,然后用市场上就可买到的空磁条卡,伪造出立即可以提款、消费的信用卡。
  2002年8月,邬x海利用其在、餐厅当服务员的便利,在替顾客用信用卡结账时,偷偷记下了两名顾客的长城信用卡,牡丹信用卡号码以及他们的身份证号码。后来,邬鸣海便以这两人的名义频频光顾购物网站,先后购买了价值4万余元的物品。受害人收到银行寄来的对账单时发现了问题并报警。邬x被上海警方抓获。
  2003年12月,营口市商业银行出纳科科长胡威伙同毛秋峰用他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一张全国通用的信用卡,盗窃客户账户资金170多万元后潜逃,被营口警方抓获。
  (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作案
  2002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x(重庆市人)伙同黄x、麦x在广州以每张2000元的价格,从香港人米某处购得21张复制的国外visa卡、master卡及运通卡。8月10日,3名犯罪嫌疑人在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英皇珠宝等商场采取刷卡并签假名的方式大肆购买手表、金项链等高档商品,价值达30余万元。
  (三)犯罪分子破译信用卡加密技术作案,电脑黑客的高智能犯罪
  更先进、更防不胜防的作案方式要数利用internet进行犯罪。它具有跨国、跨境和智能化的特点。
  广东警方于2001年11月29日在珠海市成功破获了一起代号为"jk1号"的特大跨境制售假国际信用卡犯罪集团案件,抓获该集团在境内外的主要成员7名(其中境外人员2名),捣毁了伪造信用卡、制卡资料盗码器,存放信用卡资料的窝点3个,缴获伪造的visa card(维萨卡)、master card(万事达卡)、diners club(大来卡)、运通卡等假卡17126张,查获盗取的信用卡信息121条,缴获盗码器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390余套,还缴获电脑6台、烫金机2台、打印机3台,磁条读卡器和ic卡读卡器各2台,塑封机、扫描仪、刻录机、自动单色印卡机等大批作案工具。经有关国际组织鉴定,这批假信用卡可给世界各地的20多家银行造成约3.2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据警方介绍,这是国际上近年来破获的最大的伪造国际信用卡犯罪集团案件之一。该犯罪集团在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盗取国际信用卡资料,在珠海伪造信用卡及解码器,并销往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和港,澳地区牟取暴利。
  2003年12月13日,沙市赵某到商场购买热水器,付款结账时被告知信用卡上的余额不够。她立即去银行对账,发现账上的钱被人于当日分三次转走了12092元。经警方调查,交易是通过网上完成的。账号为35xxxxx的转账人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张x,但该市查无此人。荆州市公安局当即派出4名侦查员赶赴哈尔滨市,在该市及方正县网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于2003年12月31日将犯罪嫌疑人蒋x、傅x抓获。经审讯,两犯罪嫌疑人均为23岁,是网上游戏"高手"。2002年8月,傅在网上找到一个黑客软件,专门用来盗窃密码(在他的电子邮箱里,截获的各种密码达7000余个)。狡猾的傅某获取赵的信用卡号及密码后,在方正县网上划账、在宾县以张万海的名义开户,取走了账户存款。
  (四)抢、盗客户信用卡或偷窥获取客户信用卡信息,伪造、克隆信用卡作案。
   (五)伪造或盗取他人身份证申办信用卡恶意透支
   (六)采取恐吓、威逼、欺骗等手段,利用信用卡敲诈勒索企业或个人资金。
  有的犯罪分子盗用银行网站公开信箱,假借"网络银行系统升级"名义,给网上银行注册客户发送邮件,索要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的用户名(登录卡号)和密码。为此,工商银行已发布紧急"重要提示",提醒网上银行的客户千万不要泄露密码。个人网上银行能为客户提供转账、外汇、证券买卖、在线消费支付、代缴费用,异地汇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理财等一系列服务。如果让犯罪分子得到卡号密码,后果将不堪设想。
  (七)国内外不法分子相勾结,伪造visa(维萨卡)等国际信用卡诈骗
  2003年11月份,陈某、杨某在广州与梁某结识后,梁某提出在香港低价购买国外伪造的visa信用卡,合伙到内地进行诈骗作案,陈某、杨某听后一拍即合,并策划把青岛作为作案地点。12月13日,3人分别来到青岛持假visa卡疯狂骗购,共骗得金饰、手机、摄像机等价值十余万元的高档商品。3人在逃离前被浮山派出所民警及时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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