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制造毒品罪的死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年10月8日  福州刑事律师
制造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制造的,或者按照毒品的配方制造毒品的或者对毒品提纯等手续的毒品加工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来源: 福州刑事律师  


杨栋——福州刑事律师

1365508931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福州刑事律师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2023023041号 法律咨询热线:1365508931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