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刑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江苏一员工侵占百余片问题"苹果"显示屏出售获刑
2017年7月31日  福州刑事律师

  新华网南京2月15日电江苏省张家港市一电子公司车间副班长张某私自侵占公司生产的液晶显示屏并出售获利,她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缓刑一年。

  光王电子公司是张家港市一家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屏的日资企业,主要为美国苹果公司生产MP4液晶显示屏。张某是公司集成车间副班长,负责生产线的产品质量和数量。根据公司规定,生产出的不良品需要上报,然后交给再生部门分析处理。对出现残次品影响产品合格率的,考核时将扣除部分奖金。为提高产品合格率,张某便把检出的不良产品携带回家。经查,2011年7月至8月间,张某通过“夹带”方式共带回198片“苹果”液晶显示屏。后张某丈夫在手机二手市场出售显示屏时被民警抓获,导致案发。

  据了解,光王电子公司出口美国苹果公司的成品MP4液晶显示屏每个售价在33美元左右,经鉴定,张某带回家的198片苹果液晶显示屏中有20片为合格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宣告缓刑。


来源: 福州刑事律师  


杨栋——福州刑事律师

1365508931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福州刑事律师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2023023041号 法律咨询热线:1365508931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