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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例网络色情案一审告结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汕头刑事律师  
  起因受人怂恿办“黄网”
  2003年12月的一天,徐州丰县凤城镇无业人员王艳丽用网名“宝宝贝贝”上网聊天时,认识了网名“风快走啦”的男子,两人一见如故。“风快走啦”了解到“宝宝贝贝”的生活现状后,就为其指了一条致富“捷径”———在网络上招募年轻女子进行脱衣舞表演很来钱。一听很来钱,王艳丽心动不已,赶紧拿了丈夫郑某的身份证,花1万多元钱在广东省湛江市碧海银沙网站南京分站(扬州电信分公司增值业务部)租赁了4749靓女视舞、5052一靓女视频、5211一靓女飞舞、5251一酷酷love宝贝等四个视频聊天室。其后王艳丽就将其中5052一靓女视频改为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
  疯狂“招兵买马”财源广进
  在“基础工作”全面完毕后,王艳丽开始在网络聊天室里物色合适的人选,并以发奖金的形式迅速组织到了网名为“幻舞”、“娇娇”、“雨晴”等一干女性网民在该视频聊天室内进行脱衣舞淫秽表演。与此同时,王艳丽以自己丈夫和父亲的身份证分别在当地银行、邮政部门办理了四个账号,以收取会员费才能获取进入聊天室的方式,组织贵宾会员100多人,每晚20时至24时在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观看淫秽表演。网络脱衣舞表演隆重推出后,四川、云南、贵州、海南、上海、陕西等地的一些网民纷至沓来。为调动脱衣舞表演者的积极性,王艳丽根据她们在幻舞狂舞街区表演的时间长短、次数多少、分别通过在网络上获悉的对方账号支付一定的费用。在万事俱备的情况下,王艳丽开始大肆发展贵宾会员,每一位贵宾会员收取250元、280元、300元不等的会费。一时间,王艳丽的“黄网”人气越来越旺。
  落马拒绝退款遭举报
  据悉,王艳丽的这次落马,起因缘于一网民在交纳了会员费用后想退出“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遂要求王艳丽退还自己部分款项,在遭王艳丽拒绝后,该网民向公安部门举报。后当地公安部门开始对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进行全程监控,不久便发现并查实了王艳丽在该聊天室组织网民“幻舞”、“娇娇”等人进行脱衣舞表演的犯罪事实。公安部门经过大量取证后,在王艳丽家中搜到了其分别在农行、建行、工行、丰县邮政局营业分局办理的存折、信用卡。经查,从2003年12月到2004年2月,四川、云南、贵州等10余城市百余网民先后给王艳丽汇款2万多元。
  悔恨罪犯哭泣不止
  在昨天的庭审中,控方认为,根据相关证据证实,王艳丽利用计算机网络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是利用高科技犯罪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本质上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艳丽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检察官遂建议法院可对王艳丽酌情从轻处罚,量刑范围在有期徒刑2~3年之间。王艳丽的辩护律师向法庭介绍道,王艳丽高中毕业后,在丰县某酒厂工作,1991年下岗在家。下岗后,她曾开过商店、网吧,终因多方面原因停止。从这些情况看,王艳丽的人生跌宕起伏,曲曲折折,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才产生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证实王艳丽属于偶犯,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也较小,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就在控辩双方法庭舌战的过程中,对犯罪后悔不已的王艳丽拿起身上的看守服,不停地擦拭着眼泪。
  王艳丽最后陈述时哽咽道:“我家中有年过70的父母公婆,还有两个年幼的子女,丈夫又没有固定的职业,靠为他人打工赚取微薄的收入维持家中生计。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休庭30分钟后,主审法官宣布:法院以被告人王艳丽犯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
  判决后,王艳丽在押送途中对记者说:“因为我不懂法,当初并没有认识到这么做就是犯罪。当时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些,现在真是后悔,过去是太自由,没事上网,现在马上就要失去自由了,觉得自由很宝贵。”
  呼吁社会齐抓共管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江苏约有互联网站(页)、论坛、bbs和聊天室等6.5万个,上网计算机近300万台。网民总数近700万人,其中70%是青少年。而目前网络管理比较混乱无序,特别是青少年自控、自律能力较弱,容易迷恋虚拟空间,从而引发种种偏差行为并导致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另外,目前网络管理体制中存在“多头管理、难司其职”的现象。通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不能协调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丰县法院和检察院联手呼吁,网吧经营者应当强化法律观念,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合法经营。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严厉查处网络犯罪行为,每个公民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网络犯罪行为,创造一个洁净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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