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周某、王某作为某家具城店的保安,非但不履行安保职责,却心生恶念,盗窃玉器店之宝贝。最终,周某和王某因涉嫌构成盗窃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但二人并不甘心,心想玉器宝贝众多,发财机会难得,于是再次铤而走险。
经昌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标价上万元的被盗玉器价值为2550.00元。二人虽未卖得分文,但已触犯了刑法。
近日,周某、王某因涉嫌构成盗窃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王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刑法》264条规定,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周某作为家具城店的保安,本应负起维护店内摊位秩序,保卫店内物品安全的责任,但其置工作职责于不顾,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而进行盗窃行为。
对于监守自盗现象,检察官建议:一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本案中,家具城店内商户基本上不锁门,暴露出商户的安全意识淡薄,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二是完善安保管理制度。本案中,保安监守自盗的行为,说明单位对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上存在漏洞,单位应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三是加强对保安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保安一般知识水平有限,法制意识淡薄,单位应该重视相关的文化建设,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文/吕山山、董军
来源: 福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