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刑事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取保候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 汕头刑事律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汕头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275920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