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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购物卡存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3日 汕头刑事律师  

年关将至,各种大型商场及超市购物卡销售量开始大幅增加,而不法分子却利用技术手段复制购物卡信息,最终达到诈骗的目的。
近日,海淀院收到一起利用复制购物卡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等人事先准备了笔记本电脑、读写器、证卡打印机、空白购物卡等作案工具。2015年3月,李某甲在家乐福超市买了16张购物卡,面额共计12000元。李某乙用复制工具复制了等额的假卡后,在网上发布了售卡信息。3月29日,被害人夏某与李某乙见面交易,李某乙在本市海淀区魏公村地铁口将真卡以11280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卖卡后李某乙立即通知事先在家乐福超市方庄店等候的李某甲,李某甲得知真卡已卖出,立即利用复制的假卡刷卡12000元购买两部苹果手机。后李某甲将手机卖出,与李某乙二人平分所得钱款。之后,犯罪嫌疑人又多次以相同手段,通过复制“福卡”、“商通卡”等多种购物卡诈骗了多名被害人。
目前,海淀院已对上述涉案人员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此类案件中,作案人员多使用一次性手机卡,多名被害人受骗后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很难查找作案人员。由于多人作案,互相配合,尽管购卡人在购买卡时会通过网上验证卡内余额情况,但付款后仍然会被不法分子盗刷卡内金额,无法避免上当受骗。
因此,在购物卡销售量增加的时期,消费者购买购物卡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售卡机构也应当对购物卡出售进行严格管理,登记购买人信息,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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